我县对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实践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有什么扶持政策? |
2011年01月11日 15:14:09
嘉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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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进一名博士后进站工作,进站期间每月补助生活费2000元,科研经费5万元(对进站从事的科研项目,由科技专项经费补助5万元),出站后留在我县工作继续享受3年政府补贴,每月1000元和5年住房补助费,每年1万元。
对经县人事部门批准建立的高校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单位,补助1万元。对硕士、博士研究生来我县基地实践,由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每人每月补助800-1000元。
对经各级政府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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