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解决城乡环境卫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小锅炉整治组、直排厕所整治组、农贸市场及其他市场整治组、河道卫生整治组、废品收集点整治组、城郊结合部无证经营整治组等6个专项整治工作组。现将《专项整治工作组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环境卫生是文明卫生创建的最基础性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6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创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合力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要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于4月22日前报文明县创建办。
(二)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组职责分工》的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明确目标任务,做到部门联动、上下联动,以改善环境卫生、完善基础设施、建立良好秩序为重点,合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在5月10日前各项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今年的各项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要立足长远,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强化机制,狠抓落实。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确定6名县级领导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县创建工作督查组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县级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各牵头单位要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过政务网上报至文明县创建办。
附件:创建浙江省文明县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整治工作组职责分工
嘉善县创建浙江省文明县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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