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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到位些 措施有力些
2012年02月09日 10:16:33  嘉善新闻网  
 
    “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食品安全问题几乎没有离开过人们的视线,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常刺痛着人们的神经。本届“两会”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目光投向了食品安全,他们为如何保障食品安全建言献策。
  【邀请嘉宾】
  县政协委员、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顾寅初
  县政协委员、县卫生监督所魏塘分所所长曹丽霞
  县人大代表、嘉善县百姓缘药品零售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雄伟
  监管如何开展?
  网民“至诚”: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食品安全应该如何监管?下一阶段的重点是什么?
  曹丽霞:食品安全监管,要实现食品安全从源头到市民餐桌的全程监管,实现各环节的无缝对接。相关部门要注重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原有的设备,加强食品检测。同时,对于一些制造“黑心食品”的人,要加大处罚力度。
  顾寅初: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全力做好监管工作。2009年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理顺了监管体制,确立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部门分段监管与卫生部门综合协调相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就我县而言,目前县卫生局尚未将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责移交到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下一步将进行相关职责的移交工作,确保移交之后的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管有制度、人员、设备、网络等全方位的保障。
  监管重点在哪里?
  网民“王阿姨”: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涉及多方面,当前我们监管的重点在哪里?
  董雄伟:农村市场值得关注。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强了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整治规范,但是农村超市、便利店配送商品成本相对较高,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相关部门要迎难而上,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如今不少农村和城郊接合部存在一些生产食品的小作坊,希望相关部门能对它们引起重视。
  此外,学校极易发生大规模疾病。经常可看到有学生在学校门口的副食品商店和流动饮食摊点购买不卫生食品。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饮食摊点的督查,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卫生条件不达标的经营户要取缔。
  曹丽霞:超市是市民购买日常消费品的主要场所,但超市内部分商品的质量不尽如人意。如现做现卖的食品缺乏监管,这些设在超市的小作坊没有检测设备,有的食品没有标明保质期,在制作时添加了何种物质不得而知。除了超市自身严管外,相关部门也应介入指导和监管。
  监管如何有力?
  网民“巴拉”: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呢?
  顾寅初:根据相关规定,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由卫生、农业、工商和质监部门分别对餐饮、农产品流通及生产领域进行管理。由于管理范围相互交叉,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制定制度和构建网络。相关部门还可以相互沟通,加强联系,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董雄伟:希望全社会能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并及时将发现的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向相关部门反馈。在目前监管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建立一个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利用它形成各部门间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来源 《嘉兴日报》嘉善版  作者 方盛艳  编辑 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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