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09日 10:16:33
嘉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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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一种理念,牢固树立大调解意识。进一步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着力解决部门履职不到位、发现矛盾又相互推诿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解决责任心不强、调处矛盾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畅通矛盾调处渠道,着力解决部门衔接不够、配合不力、上下渠道不畅的问题,加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建设,最终达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
2.搭建一个平台,建立嘉善县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室,由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负责。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由县劳动保障局与县司法局负责。建立民间调解室,专聘“老娘舅”和“和阿姨”等民间和谐员坐镇调解。建立行政调解室,由县法制办牵头,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对接。建立执法监督调解室,由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牵头。建立新居民维权工作室,由新居民事务局和司法局负责。
3.完善一套机制,提高县大调解中心运行实效。一是建立中心矛盾受理办理机制;二是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三是实行大调解工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4.畅通一个渠道,发挥县、镇、村三级网络作用。在县“中心”平台树立标杆、发挥龙头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大调解”服务网络:在各镇(街道)建立“大调解中心”;在村(社区)创新综合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壮大基层专职调解员队伍;在矛盾集中的重点领域,做精区域性、行业性的调解组织,形成纵向延伸三级,横向覆盖各区域、各行业以及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组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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