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尽管消防安全的话题一直在提,但还是经常有人因为疏忽大意造成火灾及火灾隐患。近日,我县祥云幼儿园一班级空调着火,而就在第二天,惠民街道又查处了5处私自储存液化石油气罐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区域。
2月16日下午2时18分,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县城商盛秋居小区内的祥云幼儿园有一空调着火。
接警后,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祥云幼儿园大一班的空调着火,教室周围弥漫着浓烟。所幸的是,发现空调着火后,该班级的老师迅速带领小朋友们避开起火点,找到安全的路线有序逃离现场。了解到小朋友们都已疏散后,消防官兵立即展开救援工作,不到5分钟就将火源成功扑灭。
几乎每个家庭都有空调等电器,而这些电器因为老化、短路、高温等原因都会引发火灾。因此,消防官兵提醒广大市民,发现空调起火后千万不要慌张,要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切勿用水或者泡沫灭火剂扑灭电器火灾,否则有触电的危险。同时,市民在购买各类电器时,要选择有质量保证的品牌电器,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并定期检查电器、电线线路,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确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安全稳定。
又讯2月17日,嘉善消防大队联合惠民派出所在惠民街道横泾桥社区发现了5家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罐的店,依法拘留了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王某、吴某等5人。
当天下午,嘉善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惠民街道横泾桥社区孙家浜一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有5家店内存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罐。令人不禁后怕的是,当时店内还住着人,充装的液化气与居住区仅用石膏板隔开,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调查取证,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表示,王某、吴某等5名店主的行为属于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第1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依法对王某、吴某等5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对他们进行了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消防人员也提醒市民,在居住区储存大量液化石油气罐等易燃易爆品十分危险,一旦操作不慎引起火灾将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希望市民们自觉守法,不要在家中储存易燃易爆品,发现这样的情况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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