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片 数字报纸 浙江网视  浙江微博 民论坛 心志愿者 善广电 善数字报
新闻检索
 首  页   |   嘉善新闻   |   观天下  |  在线访谈  |  网  视  |  民生信息  |  专  题  |  活  动  |  图  吧
市民论坛  |  爱心志愿者  |   商  务  |  金融频道  |  微嘉善  |  热点话题  |  人  文  |  广  电  |  数字报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向本网投稿   《嘉兴日报》嘉善版新闻热线:84311000 13758090000   嘉善电视台新闻热线:84211999
   频道首页 | 综合 | 时政 | 经济 | 三农 | 民生 | 人物 | 媒体看嘉善 | 图片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 嘉善新闻网 > 浙江各地
浙江庆元一男子因盗掘古文化遗址获刑
2012年09月30日 17:12:34  嘉善新闻网
 

  中新浙江网9月29日电(记者童静宜实习生郁丽娟通讯员吴娟)余某某,浙江省庆元县一农民,十年前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而潜逃,十年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日前,浙江龙泉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01年7月19日,余某某伙同其表弟叶某某(已判刑)携带镰铲、锄头等工具窜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窑崩”古窑址,由被告人余某某望风,叶某某使用工具在该处古窑址挖坑,致使地下很多古瓷片裸露。当天上午,叶某某被龙泉市打击盗掘古窑址古墓葬专项整治工作队的队员当场抓获,被告人余某某当场逃离。

  潜逃十年后,2011年8月27日,被告人余某某到龙泉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伙同叶某某盗掘古窑址的犯罪事实。

  龙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窑龙泉窑遗址,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余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起辅助作用,是从犯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相符,法庭不予采纳。另外鉴于被告人余某某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来源  作者  编辑 王怡  
[进入论坛]  [好友分享]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新闻排行  
我县招商引资交出满意答卷
大连一海湾出现蒸汽雾宛如仙境
中国民族第一区:老旧城区换新颜
建设法治中国 实现公平正义
伊研发新软件监控民众上西方社交网
9-10日全省将迎较明显雨(雪)天气
浙江多地迎来2013年第一场雪
毫不动摇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船上人家的“蜗居”生活
新闻特写:一次艰难的取票之旅
 
图片新闻   
百合花花香却不吃香
桥梁刷白美化
童画乐园学绘画 娃娃画啥自己挑
省农博会上,嘉善农产品战果几何?
中共嘉善县委宣传部主管 嘉善县广播电视台 嘉善县新闻信息中心联办
浙新办[2010]1号 浙ICP备09024527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  
视听许可证号:1105110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30198 | 广告经营许可号:330000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