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正式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县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嘉善县“五创、八翻番、两提高”的创新驱动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实施意见》,未来我县将紧紧围绕建设“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总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省创新型县为载体,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核心,以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产业、平台、团队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优化创业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着力形成企业主体、政府推动、要素完备、配置高效的具有嘉善鲜明地域特色的创新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建立较为完备的技术创新体系,市场配置创新的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明显提高,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实现“五创、八翻番、两提高”的目标,全面建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和县域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型县。
“五创”即成功创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县、浙江省创新型县。“八翻番”即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到12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50家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0件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达到200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以上、研发人员数达到6500人以上,均比“十一五”末实现翻番。“两提高”即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分别达到60%以上和12.5万元/人以上。
据了解,我县还相应出台了《嘉善县“五创、八翻番、两提高”的创新驱动专项行动方案》,助推实现《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方案》详细分解了产业创新行动、企业创新行动、平台创新行动、合作创新行动、人才引育行动“五大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