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0年工作任务
各位委员,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谋划之年,也是我县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非常重大。新一年政协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嘉善县委的领导下,围绕核心、服务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三大职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幸福和谐美好新嘉善作出新的贡献。
(一)建言立论、献计献策要有新视角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政协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建言立论、献计献策。一要认真抓好协商议政。县委、县政府在重大政策出台、重要规划编制前,政协要积极响应,认真协商,建言献策。二要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全年安排常委会议5次,主席会议12次,委员约谈会10次,就“十二五”规划、“世博后经济”、“乐居城市”、经济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乡村文化建设、社会保障工作等重点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要认真抓好优势发挥。重视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优势,广泛发动各委组、各界别和广大委员,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围绕发展大局,注重政协特色,积极参政议政。
(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要有新作为
政协要把倾听民声、反映民情、关注民生,贯穿于服务大局、履行职能的全过程。一要关注社情民意。采用信息征集、约见约谈、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充分发挥政协的桥梁纽带作用。二要关注民生工程。要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组织专题调研,对政府实事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涉及全县民生的第一人民医院迁建、科创中心二期工程、“世博”安保工作、大云温泉生态旅游开发、开发区与功能区的平台建设、“两分两换”新社区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三要关注社会维稳。围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行跟踪视察,针对社会不稳定因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团结联谊、服务社会要有新探索
要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扩大交流合作,努力服务社会,为建设和谐社会凝聚力量。一要不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各界人士的联系和合作。在政协开展的活动中,注重安排委员参加。坚持与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负责人半年一次的约谈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与沟通,联合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形成协商议政合力。密切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努力促进“大三通、大融合、大发展”。二要不断加强与部门、镇(街道)的双向交流和对口联系。政协开展的视察和调研活动,要主动听取镇(街道)、部门的意见,争取镇(街道)、部门的支持,积极引导和促进各方力量的互动配合。三要不断加强委员与界别群众的联系和合作。拓展委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的内涵,积极开展文化下乡、送医送教、对口帮扶、结对助学、村企结对和慈善捐助等社会服务活动。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改进文史征集办法,建立文史专辑数据库。
(四)夯实基础、提升素质要有新举措
为全面提升履职水平,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一要重视队伍建设。配强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成员,强化政协主席分管、专门委员会分工联系的制度。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要确定履职内容,选好调研课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二要重视学习培训。要定期举行经济形势报告会,举办政协常委和委组负责人学习会,对政协委员和特邀委员要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履职的能力和素质。三要重视委组活动。建立县政协领导和专职常委联系委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交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定期组织召开委组负责人会议,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促进工作。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切实抓好对各活动组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充分发挥委组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五)创新方法、改进作风要有新形象
围绕强化自身建设,增强工作实效,在提升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要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制订和健全全会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门委员会、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对先进委组、优秀委员的考核办法。二要改进工作方式。为提高委员履职实效,要广泛组织委员开展集中视察和调研活动,扩大委员的参与面,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活动方式,提高统一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水平。要研究创新政协宣传工作的新方法、新载体,对专题报道、政协网站、《人民政协》电视栏目、《政协之窗》报刊专栏、《嘉善政协》会刊,要加大改版和完善的力度。三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围绕“团结、民主、务实、创新、和谐”政协机关这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服务发展、服务委员、服务基层”的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良、业务精、工作实的高素质政协机关干部队伍,为政协委员有效履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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