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曹丽霞
目前,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三个问题:第一,由于目前的法律法规没有对食品加工、食品流通等环节进行详细界定,且省人大常委会还没有出台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的法规,致使带来监管真空。第二,至2009年5月31日,我县已有持有自制零售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加工小作坊266家,是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1.53倍,食品安全隐患多。第三,我县266家加工小作坊属于国家明令颁布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对象。
建议: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使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日常性的食品安全监管,使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行政许可工作能正常开展。县人大常委会要尽早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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